什么是高技术产业 高技术产业是指用当代尖端技术(主要指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领域)生产高技术产品的产业群。是研究开发投入高,研究开发人员比重大的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快,对其它产业的渗透能力强。
在这种产业里,人的创造力(知识要素)或思路被认为是生产者参与竞争的根本要素。现在,很多生产商在创造与发展新思路(技术创新)和发挥人的能力(知识创新)上投入巨资,这也是对这一概念的一个印证。那么,确认是否是高技术产业,主要是依据在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是否超过一般产业,或支付给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是否超过一般产业,或者两者都超过。一般来说,高技术产业是指相对成熟并在研究与开发领域投入比较多的一些产业。比如,民用飞机制造业。通讯设备制造业和在研发方面投入多的新兴产业,如机器人研制、生物技术等。除此之外,高技术产业已经进入了可在很多产业中应用的技术领域,如新材料、电子元器件。
高技术是对一般传统技术而言的新兴尖端技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的发展特点,产生了以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和航天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群。以高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为主导的产业,叫高技术产业。
高技术产业的特点
高技术产业的主要特点有:1)知识和技术密集,科技人员的比重大,职工文化、技术水平高;2)资源、能量消耗少,产品多样化、软件化,批量小,更新换代快,附加值高;3)研究开发的投资大;4)工业增长率高。以信息产业为例,目前发达国家信息产业的产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60%,年增长率为传统产业的3~5倍。
高技术产业的智力性、创新性、战略性和环境污染少等优势,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人类社会开拓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美好前景。
高技术产业是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的重要阵地。发展高技术及基础业,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5年5月6日)明确指出:“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把发展高技术产业摆到优先位置,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到2000年,我国的高技术产业产值要力争达到工业总产值的15%,2010年提高到25%左右,接近美国90年代初期水平。“九五”期间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具体任务是:1)以市场导向为主,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海洋技术、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为应用重点,突破一批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2)支持大、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共同发展。3)发展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改造相结合。4)完善和建设一批高技术研究和产业基地,创建高技术研究、开发、调试、生产一体化的发展环境与机制。
发展高技术产业,所需科研费用高,从产品研制到投放市场需要一定的研究周期,其中的不确定因素难以预见,风险性也大。因此,如何利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发展高技术产业,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义
(1)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可以大幅度提高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减少资源消耗。
(2)利用高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可以迅速提升我国的产业的结构,推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3)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可以迅速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增强综合国力。
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环境与制约因素
(1)宏观环境方面: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方面,是有利有弊:
a. 国际形势。和平的国际环境加上在发达国家中出现的产业“空心化”和高技术产业向国际化发展的趋势,为国际合作和利用外力发展我国的高技术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世界的主战场正从军事转向直接的经济争夺,国际市场竞争空前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更加盛行,从而给我国寻求发展机会带来重重困难,使我们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但总的来讲,国际形势对我国有利。
b. 国内政治形势。我国国内形势也包括有利的一面和困难的一面。有利的一面主要是:在国家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指引下,经济、科学、教育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全面展开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确定了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经济的方针,将发展高技术产业纳入国策,并参加国际大循环;制定了“863计划”和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宗旨的“火炬计划”,并开始组织实施国家重大新产品试生产计划。这些都是政府为改善国家宏观管理环境所做的努力。不利的一面主要是:述计划、法令、政策和措施在推行中遇到种种困难,没有真正形成对高技术产业发展有利的宏观环境。
c.经济因素。主要存在以下两大问题:一是我国虽然经济发展很快,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很低,人民生活还不富裕,薄弱的经济基础对于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二是许多经济关系尚未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d.科学与教育因素。一般认为,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相对于生产力水平是超前的,同发达国家比较,比其他领域的差距要小,但依然存在以下一些不利因素。
e.工业基础。建国50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部门齐全的工业体系。其中沿海地区工业比较发达,重工业有了相当规模,技术密集型产业也有所发展,而且大部分城市工业已经达到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f.文化。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具有吸纳百川并融于一体的深厚底蕴。也就是说,它吸收新事物的能力特别强,这是其有利的一面。消极的一面主要是其创新意识、开拓精神不够强,从而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微观环境方面:由于各个地区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各不相同,再加上我国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虽然各地政府均十分热衷于创办高新技术开发区,但全国各地已有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所提供的微观环境不尽相同、有好有坏。其中,大部分高新技术开发区由于条件并不十分具备,其微观环境并不理想。只有少数几个由于条件比较成熟,形成了一些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区域环境,即具有优势的微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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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技术产业?
什么是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特指将信息转变为商品的行业,它不但包括软件、数据库、各种无线通信服务和在线信息服务,还包括了传统的报纸、书刊、电影和音像产品的出版,而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等的生产将不再包括在内,被划为制造业下的一个分支。
计算机和通讯设备行业为主体的IT产业,我们通常称之为信息产业,又称为第四产业。
重新定义的信息产业是指那些将信息转变成商品的行业。它包括三种类型:
(1)生产和分发信息及文化产品的行业;
(2)提供传递或分发这些产品以及数据或通信方法的行业;
(3)处理数据的行业。
信息产业又分四个行业:出版业、电影和录音业、广播电视和通信行业、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
信息产业的提出以及国际上关于界定信息产业范围的几种观点:
今天的信息产业的概念,是在知识产业研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最早提出与信息产业相类似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普斯顿大学弗里兹•马克卢普(F. Machlup)教授。他在1962年出版的《美国的知识和分配》一书,首次提出了完整的知识产业(Knowledge Industry)的概念,分析了知识生产和分配的经济特征及经济规律,阐明了知识产品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尽管马克卢普没有明确使用信息产业一词,并且在所界定的范围上与现行的信息产业有所出入,但不可否认它基本上反映了信息产业的主要特征。
随后,197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博士马克•波拉特(M. U. Porat),在马克卢普对信息产业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题为《信息经济:定义与测算》(The Information Economy)的9卷本内部报告,把知识产业引申为信息产业,并首创了四分法,为信息产业结构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方法。他把社会经济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四大类,并将信息产业划分为所谓的一级信息部门和二级信息部门。
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其内涵和外延都会随着该产业的不断扩大和成熟而扩大与变动。自弗里兹•马克卢普首次提出知识产业的概念以来,各国学者都先后对信息产业的概念和范围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理论探讨。但是由于人们处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角度,关于信息产业的概念问题目前仍然是众说纷纭。目前国际上关于界定信息产业范围的几种观点有:
美国商务部按照该国1987年《标准产业分类》,在其发布的《数字经济2000年》中给出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应该由硬件业、软件业和服务业、通讯设备制造业以及通讯服务业四部分内容组成。美国信息产业协会(AIIA)给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是依靠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的创新手段,制造和提供信息产品、信息服务的生产活动的组合。北美自由贸易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他们于1997年联合制定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简称NAICS)中,首次将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规定下来。该体系规定,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部门应该包括以下单位:生产与发布信息和文化产品的单位;提供方法和手段,传输与发布这些产品的单位;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的单位。具体包括出版业、电影和音像业、广播电视和电讯业、信息和数据处理服务业等四种行业。
欧洲信息提供者协会(EURIPA)给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是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电子信息工业。
日本的科学技术与经济协会认为:信息产业是提高人类信息处理能力,促进社会循环而形成的由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化产业构成的产业群,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及信息产品化。信息产业的内容比较集中,主要包括软件产业、数据库业、通讯产业和相应的信息服务业。
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时间不长,对于信息产业的定义和划分,由于分析的角度、标准不同和统计的口径不同,也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
我国数量经济学家和信息经济学家乌家培教授认为:信息产业是为产业服务的产业,是从事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技术装备的制造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内部机构的总称。同时,他认为信息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信息产业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与电子计算机有关的生产部门;广义的信息产业是指一切与收集、存贮、检索、组织加工、传递信息有关的生产部门。
我国学者曲维枝认为:信息产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专门从事信息技术开发、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的产业部门的总称,是一个包括信息采集、生产、检测、转换、存储、传递、处理、分配、应用等门类众多的产业群。基本上主要包括信息工业(包括计算机设备制造业、通信与网络设备以及其他信息设备制造业)、信息服务业、信息开发业(包括软件产业、数据库开发产业、电子出版业、其他内容服务业)。
尽管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但是概括起来大致有广义、狭义和持中间学派三种不同的观点。广义的观点是在马克卢普和波拉特等人理论的影响下,认为信息产业是指一切与信息生产;流通、利用有关的产业,包括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及科研、教育、出版、新闻等部门。狭义的观点是受日本信息产业结构划分的影响,认为信息产业是指从事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信息设备与器件的制造以及为经济发展和公共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的综合性生产活动和基础机构。并把信息产业结构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信息技术和设备制造业,二是信息服务业。还有的学者认为信息产业就是信息服务业,它是由以数据和信息作为生产处理、传递和服务为内容的活动构成,包括数据处理业、信息提供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咨询业和其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