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民的逐渐成熟,对网络广告的自然形成的免疫力也逐渐增强,这也让CPC广告的点击量逐渐下降,也使做CPC广告的站长的收益大打折扣。
CPC越来越难做的现实情况下,站长如何选择新的收入途径呢?
CPM、CPA、CPS、都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具体也需要根据自身网站的特点定位,如果一个资讯类的站,你让它做CPS,往往效果不一定好,所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直到今天,CPC(Cost per Click)依然是最重要的互联网广告形式,但是最近comScore 和 Starcom USA在美国进行的一项研究却发现,点击广告的人数越来越少,且点击也越来越集中。
在2007年,有大约32%的人会点击网页上的展示广告;而到了2009年,会去点击广告的人下降到只有16%。
广告的点击的集中程度的变化也非常大。到2009年的3月,超过三分之二的互联网广告的点击,来自仅仅4%的互联网用户。
这样的比例,让人很难再相信“广告点击量”能够完整的体现互联网营销的价值。消费行为模型从AIDMA到AISAS的转变也反映出营销互联网营销的因素越来越多,单纯的CPC广告显得越来越单薄和不合理。
互联网用户的行为习惯在不断的演进,他们对于展示广告的“免疫力”越来越强,而他们在互联网上关注的重点也从原来的门户和资讯网站开始慢慢转移到论坛、Blog、SNS这样更具有互动性的平台上。展示广告本身也越来越无法承载互联网营销的所有任务,而会变成单纯的信息告知途径。
CPM(Cost Per Mille,或者Cost Per Thousand;Cost Per Impressions):每千人访问成本。CPM(千人成本)指的是广告投放过程中,听到或者看到某广告的每一人平均分摊到多少广告成本。假设单价是10元/CPM的话,意味着每一千个人次看到这个广告的话就收10元。
CPC(Cost Per Click;Cost Per Thousand Click-Through):每点击成本。以每点击一次计费。一般是24小时内,不重复IP点击一次的成本。
CPA(Cost Per Action):每行动(回响)成本。CPA计价方式是指按广告投放实际效果计费。
CPS(Cost Per Sales):以实际销售产品数量来换算广告刊登金额。
了解了这几种广告形式的基本概念之后,大致上其实已经知道哪种类型的网站适合做哪一种类型的广告了。
CPM广告,适合流量大,或者是IP少但是PV较高的网站,例如论坛。CPM广告对站长比较有利。
CPC广告,适合产品类博客,例如介绍数码产品的博客,或者是介绍其他的一些产品的博客。做CPC广告最好是做那些竞争比较激烈的产品。例如医疗类的,或者是保健产品类的。因为竞争激烈,单价会比较高。
CPA广告,适合站长类站点,网赚类站点,尤其是下载类站点。
CPS广告,适合折扣类站点,折扣类论坛。产品类站点应用的好,也有不错的效果。例如专门有很多人通过做书籍类,或者是光碟类的资讯来通过CPS赚钱。
总体而言,CPM最好做最保险,CPS最难做最容易赚大钱,CPA和CPS应用得当也有不错的效果。没有任何一种广告形式是万能的,都得根据网站的主题来调整。就目前的测试结果来看,网站联盟最适合的还是CPA形式,CPS基本没戏:)
网站,其实还是分为两类。一类是先通过确定广告类型来写做站,一类则是先写做站再来挑选适合的广告类型。前者会比较累,但是因为目标明确更容易赚的更多;后者则比较轻松。
就我自己的理解,从长远来看,CPS绝对是王道。如果打算专职从事网赚的话,还得挑选CPS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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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越来越难做的情况下,站长如何选择新的盈利途径?
在中国互联网需要狼性——个人站长的发展思考
咱兄弟是做传统行业的,初中毕业就外出闯荡,现在在南方某大城市已经小有成就。
这次来京旅游,聊了很多,但给我最多的收益的一条就是做生意,要具有狼的攻击性性格。
具体说来,就是开始做一定要以赚钱为目的,也就是第一桶金,只要不违反,哪怕是钻空子,也要搞到第一桶金,中国的商场是没有慈善家的,发善心永远别想赚太多钱。
做个人网站也是如此,很多人可能会说,开始做站比老是想着赚钱。先得想着用户的体验。看似没错,但这是国外的做法,在国内,首先想到的是赚钱,然后是用户的需求。有了钱,你可以买更好的服务器,可以花钱搞各种途径的推广和宣传,也可以把花钱请更专业的人帮你设计网站,提高用户体验。如果没钱呢,你即使用户体验再好,没钱买好服务器、没钱推广宣传、只能自己苦苦支撑着,最后可能还是无疾而终。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在互联网界是很好的例子,中国众多个人成功站长的经验告诉我们,钱是第一位的,有了钱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抱负,没钱只能越走越穷,这点是非常同中国的改革开放类似,如果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谈何创新,谈何精神上的享受和发展,即使哪位圣人有那么纯洁高尚的品德,那也是不牢固的,没了温饱后续的所有都是扯淡!
解决温饱,解决收入来源这才是个人站长发展首要考虑的问题。
什么是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特指将信息转变为商品的行业,它不但包括软件、数据库、各种无线通信服务和在线信息服务,还包括了传统的报纸、书刊、电影和音像产品的出版,而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等的生产将不再包括在内,被划为制造业下的一个分支。
计算机和通讯设备行业为主体的IT产业,我们通常称之为信息产业,又称为第四产业。
重新定义的信息产业是指那些将信息转变成商品的行业。它包括三种类型:
(1)生产和分发信息及文化产品的行业;
(2)提供传递或分发这些产品以及数据或通信方法的行业;
(3)处理数据的行业。
信息产业又分四个行业:出版业、电影和录音业、广播电视和通信行业、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
信息产业的提出以及国际上关于界定信息产业范围的几种观点:
今天的信息产业的概念,是在知识产业研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最早提出与信息产业相类似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普斯顿大学弗里兹•马克卢普(F. Machlup)教授。他在1962年出版的《美国的知识和分配》一书,首次提出了完整的知识产业(Knowledge Industry)的概念,分析了知识生产和分配的经济特征及经济规律,阐明了知识产品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尽管马克卢普没有明确使用信息产业一词,并且在所界定的范围上与现行的信息产业有所出入,但不可否认它基本上反映了信息产业的主要特征。
随后,197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博士马克•波拉特(M. U. Porat),在马克卢普对信息产业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题为《信息经济:定义与测算》(The Information Economy)的9卷本内部报告,把知识产业引申为信息产业,并首创了四分法,为信息产业结构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方法。他把社会经济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四大类,并将信息产业划分为所谓的一级信息部门和二级信息部门。
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其内涵和外延都会随着该产业的不断扩大和成熟而扩大与变动。自弗里兹•马克卢普首次提出知识产业的概念以来,各国学者都先后对信息产业的概念和范围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理论探讨。但是由于人们处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角度,关于信息产业的概念问题目前仍然是众说纷纭。目前国际上关于界定信息产业范围的几种观点有:
美国商务部按照该国1987年《标准产业分类》,在其发布的《数字经济2000年》中给出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应该由硬件业、软件业和服务业、通讯设备制造业以及通讯服务业四部分内容组成。美国信息产业协会(AIIA)给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是依靠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的创新手段,制造和提供信息产品、信息服务的生产活动的组合。北美自由贸易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他们于1997年联合制定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简称NAICS)中,首次将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规定下来。该体系规定,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部门应该包括以下单位:生产与发布信息和文化产品的单位;提供方法和手段,传输与发布这些产品的单位;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的单位。具体包括出版业、电影和音像业、广播电视和电讯业、信息和数据处理服务业等四种行业。
欧洲信息提供者协会(EURIPA)给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是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电子信息工业。
日本的科学技术与经济协会认为:信息产业是提高人类信息处理能力,促进社会循环而形成的由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化产业构成的产业群,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及信息产品化。信息产业的内容比较集中,主要包括软件产业、数据库业、通讯产业和相应的信息服务业。
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时间不长,对于信息产业的定义和划分,由于分析的角度、标准不同和统计的口径不同,也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
我国数量经济学家和信息经济学家乌家培教授认为:信息产业是为产业服务的产业,是从事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技术装备的制造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内部机构的总称。同时,他认为信息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信息产业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与电子计算机有关的生产部门;广义的信息产业是指一切与收集、存贮、检索、组织加工、传递信息有关的生产部门。
我国学者曲维枝认为:信息产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专门从事信息技术开发、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的产业部门的总称,是一个包括信息采集、生产、检测、转换、存储、传递、处理、分配、应用等门类众多的产业群。基本上主要包括信息工业(包括计算机设备制造业、通信与网络设备以及其他信息设备制造业)、信息服务业、信息开发业(包括软件产业、数据库开发产业、电子出版业、其他内容服务业)。
尽管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但是概括起来大致有广义、狭义和持中间学派三种不同的观点。广义的观点是在马克卢普和波拉特等人理论的影响下,认为信息产业是指一切与信息生产;流通、利用有关的产业,包括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及科研、教育、出版、新闻等部门。狭义的观点是受日本信息产业结构划分的影响,认为信息产业是指从事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信息设备与器件的制造以及为经济发展和公共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的综合性生产活动和基础机构。并把信息产业结构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信息技术和设备制造业,二是信息服务业。还有的学者认为信息产业就是信息服务业,它是由以数据和信息作为生产处理、传递和服务为内容的活动构成,包括数据处理业、信息提供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咨询业和其他等。
网址导航网站适合什么样的站长做
大家知道,很多网址导航的或者说很多中国知名网站在早期就是通过流氓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巧妙利用插件设置电脑主页;利用肉鸡资源设置电脑主页;
曾经一个资深的站长朋友告诉我说,你太善良了,善良的人是不适合做导航站的,在中国做导航站,大部分都是靠的流氓手段,虽然说很多人已经不认为那是流氓,但从实质来说就是流氓。在站长界,一直存在着成败论英雄。比如百度、比如hao123、比如3721 等等等等
从腾讯、淘宝看互联的免费的商业模式
几年前,eBay与淘宝打“口水仗”的时候,说过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免费根本就不是商业模式。以此来讥讽淘宝只知道笼络用户,却赚不到一分钱。
这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马云情急之下不得不跑出来回击:谁说免费不是商业模式?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可惜当时大家还都处于“烧钱”的阶段,谁都没有看到赢利的曙光,所以高下难分,变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公案。
时过境迁,最近几天面对周鸿祎时,才发现当时eBay错得很离谱,免费恰恰是互联网创造出来的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甚至可以说互联网的精髓就在于此。
免费生生地创造出一个本来无法达到的市场地位。因为经济学告诉我们,免费的市场需求是接近于无限大的,只要产品不是太差,用户总会有意愿去尝试一下,谁不喜欢“免费的午餐”呢?在非此即彼的选择中,用户尝试后的结果,往往会放弃收费产品转向免费。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当一块1美分的普通巧克力和一块15美分的高级巧克力放在一起时,大约有七成的人会选择后者;可是如果把普通巧克力的价格标为“0”,被挑中的比例立刻变成了69%。倘若免费巧克力的味道能和15美分的一样,那后者估计就只有关门的份了。
或者你会说,有了用户又怎么样?不收费岂不是用户越多赔得越多?在传统产业的思维里的确是这样,因为每多一个用户,就意味着要多生产一件产品,那可是实实在在的成本。但在互联网时代,情况并非如此,产品一经问世,就可以供无数人同时使用,所增加的无非是几台服务器而已。
接下来,“门户理论”就开始发挥作用了。过去我们常说“此树由我栽,此路由我开,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钱”,现在这首打油诗的后两句可以改成“大家打此过,帮我赚点钱”。免费的大道上人头汹涌,少不得可以在路边竖几块广告牌,或者开几个小卖部超市什么的,解决路人的口渴问题。
这可不是说瞎话。所谓竖广告牌,其实就是利用眼球让广告主“埋单”,跟电视是一个道理。今天的淘宝,据说有限的几个广告位,排期已经到了明年;周鸿祎的安全卫士,也有了和杀毒软件供应商利润分成的资本。
所谓开小卖部,其实就是“增值服务收费”。可别小看这个,每个用户5元、10元的小钱,汇集起来就是一笔巨款。腾讯的QQ深得其中的精髓,结果成了全球市场第三大的互联网公司。
有了用户基础,插根扁担都能开花。三四年前,我们没有想清楚怎么样把“人气”变现的问题,所以怀疑免费是不是一种商业模式。今天,几乎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在尝试在它上面挖出宝藏。